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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人工养殖繁育场,到底该不该关闭?

时间:2020-02-09 16:44:13 | 来源:第一财经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连续发出多份通知,要求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对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

紧接着,云南对2351家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场所进行封控管理,四川、福建、浙江、宁夏等省份也都对当地人工饲养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

多年来一直难以撼动的野生动物养殖场、繁育场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寒冬。与此同时,社会上“拒吃野味”“支持禁绝野味市场”的呼声也日趋强烈。

野生动物养殖场、繁育场会不会就此关闭?

“拒食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是非常应该的,这是文明的象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9日,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贵州省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管理站研究员冉景丞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但他同时表示,“对于人工繁育的,只要有明确的种源来源,有固定的养殖场所,有严格的检疫标准,有规范的经营程序,好像与家禽家畜也没有多大的区别。”“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下一步的野生动物管理依然是个老大难问题。”

冉景丞认为,首先应该在概念上搞清楚什么是“野生动物”?什么是“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他说,所谓的“野生动物”应该是生活在自然状况下,不是靠人工喂养的,有自然种群的这些动物才称为野生动物。从行为学上讲,这些动物对人有一种天性的“安全距离”。

冉景丞赞成国际上的惯例,即把一切非人工饲养的、自然界中的各种动物都称为“野生动物”,包括鸟、兽、两栖、爬行、鱼,昆虫、蜘蛛,什虾类、贝类等。而把一切因人工饲养才能存活的动物都称为“人工繁育的动物”。

山东某地的一家野生动物养殖场。摄影/章轲

冉景丞说,其实目前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不仅是鸟、兽,还有两栖爬行类动物,包括水产品、昆虫(蚂蚁、蝗虫、胡蜂、竹虫)等,在贵州就有62种之多。分清楚后,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分类管理。

怎么界定养殖动物

前些年,“活熊取胆”一事在社会上被炒得沸沸扬扬。其中有一个争论点就是,用于取胆汁的黑熊该不该受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样的保护待遇。有人认为,养殖场里的黑熊与野外的黑熊是不一样的,或者说不属于二级保护动物了。

而对于这个问题,原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养殖动物的性质仍说不清。你不能说,梅花鹿繁育了多少代就可以(算作养殖动物了),可是老虎呢?”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一份《中国毛皮产业现状与发展趋势报告》称,在一些高度密集的养殖区,毛皮动物养殖已成为当地支柱产业,也是养殖户的主要收入来源和当地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在养殖密集程度相对较低的地区,毛皮动物养殖被当作副业,种地闲暇之余,农民在庭院养殖毛皮动物,补充经济收入。

有测算结果显示,在毛皮动物养殖密集区,庭院养殖户的养殖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高达到71.8%。

“人工繁育不一定就是为了单纯的利用,也有直接为生态服务的一面。就像大熊猫、糜鹿等这样一些物种一样,通过适度的人工干预,可以促进种群的恢复与发展,有利于物种基因的保留。”冉景丞说。

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未来,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产业路在何方,仍有待观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常纪文今天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野生动物的捕猎、繁育、运输、储存、转让、食用监管应当一体化、并重地进行。对于饲养的虎、熊等动物,还是按照CITES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规定,继续纳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建议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公共卫生风险和生态环境评估,并公布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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