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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刊发我国创新药发展趋势,临床试验阶段仍待提速

时间:2022-05-08 10:44:26 | 来源:第一财经

近年来,在监管改革、政策变化之下,我国创新药研发进展如何?

日前,有研究团队在《自然》杂志发表了上述影响的评估结果。作为研究团队,北京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所长崔一民博士联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王涛以及相关研究人员,对2010至2020年间中国获批的创新药IND(临床试验申请)数据和NDA(上市许可申请)数据进行了详细分析。

文章显示,一方面,我国创新药首次IND申请的数量急剧增加;另一方面,获批创新药NDA虽数量较少,但整体稳步增长。

比如,2010至2020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共收到了1636个创新药首次IND申请,其中有86%来自于本土药企。同时,首次IND申请数量从2010年的29个增长到了2020年的428个,年均增长率为32%。

与此同时,2010至2020年,NMPA共收到了101个创新药的NDA申请,其中58个创新药获得批准。申请被拒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药物或临床研究设计的重大缺陷、不同发育阶段使用的调查样本不一致以及检查中发现的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

而在目前已获批的58个创新药中,37个是新分子实体(NMEs),21个是已经在国外批准或上市的药物,包括传统的疫苗、血液制品、细胞因子等。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40个创新药获得优先审评,其中35个在2015年7月之后获得批准。文章称,这些数据表明,监管改革措施,尤其是2015年8月推出的优先审查措施,鼓励了创新药物的研发。

“事实上,今年国家药监局2月出台的《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工作程序(试行)》对创新药的IND和NDA部分做出了进一步规定。”一位药监部门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对于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创新药,申请人在完成前期探索性临床试验后,可在关键性临床试验前和期间提出沟通交流申请;同时,申请人也可在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前,也可提出沟通交流申请。

“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前期IND还是后期NDA阶段,由药监部门审评人员、审评人员、合规审查人员、受理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等组成的小团队,都可以提前介入,为作为药企的申请人提供指导性支持,解决他们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上的问题,从而明确方向,进一步为创新药审批提速。”

文章还显示,作为创新药物的主要领域,大部分肿瘤药物仍处于早期开发阶段。再次,尽管IND、NDA上的审批速度有所增加,但临床试验阶段的进展仍有待提速。

比如,研究团队分析发现,首次IND申请获批的创新药物主要治疗领域集中在肿瘤、感染、内分泌疾病和心血管疾病,分别占比62%、12%、5%和4%。而在首次IND申请获批的1404个创新药中,至少有705个达到了I期,同时,有286个和108个药物达到了II期和III期,分别占比50%、20%和8%,57%的抗癌药物尚未进展到I 期。

(图为2010–2020年中国创新药不同治疗领域的趋势)

再比如,自2015年7月一系列改革措施出台后至2020年12月,NMPA的IND审批时间比改革前缩短414天,改革后药品的NDA审批时间也比改革前缩短了441天。

而在2018年7月,NMPA将启动药物临床试验的审批程序调整为默示许可制度,整个临床试验阶段的长度(2572天VS2688天)而言,两个研究阶段的差异并不显着。改革后,首次IND申请获批直至第一个参与者入组的临床试验开始时间反而比改革前长了59天(328天VS269天)。

文章称,提高临床试验效率是我国鼓励创新的重要改革方向,但其中影响因素包括:受到伦理审查效率、研究者经验和临床试验资源等方面。

为此,价值医疗顾问委员会秘书长梁嘉琳告诉记者,研究者经验是指药企内医学部的研究人员、第三方医药研发服务机构、院内临床试验部门开展新药临床研究的经验。目前,诸如药明康德、泰格医药等头部研发外包机构(CRO)已有开展一条龙临床研发服务的成熟经验了。此外,在临床试验资源上,由于部分抗肿瘤药、罕见病药扎堆于某些热门靶点、机制,造成研发管线太多而受试患者不足的问题。

梁嘉琳表示,一方面,借鉴国家药品审评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的经验得失,监管部门不宜强行干预市场布局,而需要通过技术指引、诊疗规范、行业协会统筹等方式,引导资本力量科学配置资金,推动药企合理布局管线;另一方面,对于并不热门甚至冷门的基础研究、专利转化领域也需要构建一套激励机制,比如借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经验,设立国家级创新药械临床研究基金,“需要从创新药产业链的最初一公里就提前介入,既能为药企降低研发成本,也能为后期的价格让利、医保支付留出一定空间,走出创新药价格‘不降太贵,降多就死’的两难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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