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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特币交易“封杀”不到位,5家银行和支付宝被约谈

时间:2021-06-21 19:44:15 | 来源:第一财经

由于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相关服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被监管约谈。

6月21日,央行官网消息称,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相关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以打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参会机构表示,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不开展、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这一监管消息再次搅动币圈,截至记者发稿,比特币价格暴跌8%。

监管再出重拳

监管重压下,场内虚拟货币交易被取缔,境内虚拟货币市场转战场外,催生出场外交易乱象。

实际上,虚拟货币场外交易商本质上还是在开展虚拟货币交易所的业务,仍属于监管规范与整顿的范畴。

第一财经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在监管重拳整顿背景下,一些银行监测、处置力度仍然不够,依然有银行为虚拟货币场外交易商提供服务,被约谈的几家机构问题相对突出。

“长期挂单、高频交易的场外交易商,本质上还是在开展虚拟货币交易所业务,按照前期政策要求,金融机构是不能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上述业内人士称。

对此,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指出,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央行同时强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堵住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间的“出入通道”,监管政策正在不断加码。

5月18日,中国三大行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坚决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和支付结算、宣传展示等服务。

5月21日,金融委会议强调,着力降低信用风险,强化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近年来,商业银行“封杀”虚拟货币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以隔绝法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连接,但银行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测力度依然不够。

第一财经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在被约谈的机构中,相关部门发现了一些高频交易,这些交易笔数较多,交易金额高达几千万,但这些情况并未被银行精准识别。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约谈对场外交易商亦是一个敲打,释放出严监管的信号。

银行表态

对于虚拟货币相关资金交易,金融机构严阵以待。6月21日,被约谈银行相继发布声明称,将持续开展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打击治理行动。

例如,农业银行表示,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禁止涉及虚拟货币交易客户准入,并将对客户及资金交易加大排查和监测力度。一经发现相关行为,将立即采取暂停账户交易、终止客户关系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支付宝称,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相关交易的打击力度,包括:继续严密监控排查涉及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对重点网站和账户建立巡查制度,一经发现立即封堵;加强支付交易环节风险监测,严禁虚拟货币转账交易,部署风险算法模型,加强异常交易监测,对嫌疑付款方风险提醒、收款方进行限权;加强商户管理,严禁虚拟货币商户准入,并持续对签约商户进行风险监测,一旦发现商户从事虚拟货币交易,将其纳入黑名单,禁止后续合作;加强虚拟币风险提示,通过风险弹窗、消息推送等方式强化用户宣传和警示教育。

实际上,早在2017年,央行就明确,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近年来,一些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也陆续发文,禁止账户用于比特币等虚拟币的交易,以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商业银行切断人民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通道必然会影响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入金渠道,但对银行而言,面对海量交易,若想精准识别依然存在一些难点。

行业观察人士苏筱芮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银行围堵起到的是部分作用,在当前的虚拟货币交易模式中,设立在境外的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C2C模式绕过监管,银行、支付机构不经意间提供了支付渠道,难以识别个人账户中资金的真正来源与流向。

此外,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币匿名性对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开展也构成了较大挑战。

苏筱芮表示,在法律层面,一方面需要从此前的反洗钱案例中总结与提炼核心内容,明晰各类虚拟币的基本属性及其参与洗钱活动的特征与认定方法;另一方面则需要结合虚拟币发展的最新形势开展其洗钱模式的研判,及时修订对相关罪名的认定;此外,由于反洗钱涉及跨部门监管,因此相关立法需要在各层级、各环节做好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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