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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春节及疫情因素影响 1月份CPI同比上涨5.4%

时间:2020-02-10 10:44:20 | 来源:第一财经

国家统计局2月10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4%。其中,城市上涨5.1%,农村上涨6.3%;食品价格上涨20.6%,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7.7%,服务价格上涨1.5%。

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4%;食品价格上涨4.4%,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价格上涨1.0%。

1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15.2%,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约4.52个百分点。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上涨76.7%,影响CPI上涨约3.38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116.0%,影响CPI上涨约2.76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17.1%,影响CPI上涨约0.45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3.8%,影响CPI上涨约0.07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2.4%,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5%,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5.0%,影响CPI下降约0.09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全部上涨。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上涨4.8%、2.3%和2.2%,交通和通信、衣着价格分别上涨0.9%和0.6%,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5%和0.2%。

1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3.1%,影响CPI上涨约1.01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15.3%,影响CPI上涨约0.39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6.1%,影响CPI上涨约0.43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8.5%,影响CPI上涨约0.39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5.5%,影响CPI上涨约0.09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4.5%,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3.2%,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涨一平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1.8%,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均上涨1.4%,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6%和0.2%;居住价格持平;衣着价格下降0.5%。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董莉娟解读称,从环比看,CPI由上月持平转为上涨1.4%,主要是受春节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素影响。其中,食品价格由上月下降0.4%转为上涨4.4%,影响CPI上涨约0.96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涨幅比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43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和猪肉价格分别上涨15.3%和8.5%,鲜果和水产品价格分别上涨5.5%和4.5%。鸡蛋、鸡肉和鸭肉供应充足,价格分别下降3.7%、1.7%和1.0%。非食品中,受春节前城市务工人员返乡影响,部分服务价格上涨明显,其中美发、家政服务、车辆修理与保养价格分别上涨5.2%、4.7%和4.6%。受前期成品油调价影响,汽油和柴油价格分别上涨2.7%和3.0%。

从同比看,CPI上涨5.4%,涨幅比上月扩大0.9个百分点。同比涨幅扩大既有春节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因素,也有今年与去年春节错月、去年对比基数较低的因素。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0.6%,涨幅扩大3.2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4.10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涨幅扩大0.3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1.29个百分点。食品中,鲜果价格下降5.0%,连续四个月下降;鸡蛋价格上涨2.8%,涨幅回落4.5个百分点;牛肉、羊肉、鸡肉和鸭肉价格涨幅在10.4%—20.2%之间,均有不同程度回落;猪肉价格上涨116.0%;鲜菜价格上涨17.1%。非食品中,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上涨2.3%、2.2%和0.9%。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据测算,在1月份5.4%的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约为4.0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约为1.4个百分点。

1月份,湖北CPI环比上涨1.5%,同比上涨5.5%,涨幅与全国大体相当,反映了当地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在有关方面支持下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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