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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丨财政部欲规范3万亿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正内部征求意见

时间:2019-09-18 13:44:07 | 来源:第一财经

为了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中央每年会给地方政府一笔巨额转移支付,今年约7.5万亿元。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整合新设立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集中反映中央承担的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2019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规模近3.2万亿元。

如何规范管理这笔巨额资金较为紧迫。第一财经记者独家了解到,财政部已经制定了《中央对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近期就这一意见稿向各省市财政部门,教育部、科技部等二十多个中央部门征求意见。

财政部部长刘昆8月在全国人大作报告时表示,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加强转移支付管理。

这次意见稿明确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设置和评估,预算编制,资金申报、分配、下达、使用,绩效管理和监督等内容。

目前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下面设了54项具体事项转移支付,比如资金规模超7000亿元的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

未来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将对这些具体事项转移支付进行定期评估分类处理,比如不符合法规将被取消,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已经调整的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近期快速推进。

继外交、国防等相对容易划分的领域之后,今年1月1日,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就业服务、养老保险、医疗卫生、生活救助、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正式启动。5月国办发文科技领域央地权责划分今年启动,6月教育领域权责划分方案明确,7月发文明确交通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领域改革方案也正积极推进中。

这笔3万多亿巨额资金对地方政府来说十分重要,因此地方十分关注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根据意见稿,财政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提前将下一年度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预计数下达省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前下达预计数与本年度预计执行数之比一般不低于90%。其中直接分配到项目的,一般不低于70%,并明确具体实施项目。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分配方法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按标准、因素和项目分配。

标准即国家确定好的基础标准、分担比例等。比如国务院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责任实行中央分档分担办法,内蒙古等12个省份中央分担80%,河北等10个省份中央分担60%,辽宁等3个省份中央分担50%,广东等4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中央分担30%,北京和上海中央分担10%。

因素法则按照一些客观因素和权重来分配。比如,近日刚修订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就明确了其中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按照各地区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面积、改造户数、改造楼栋数、改造小区个数和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按项目分配,即根据相关规划合理确定项目,或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将资金分配到特定项目。

为了防止这笔巨额资金下达地方后造成资金沉淀浪费,此次意见稿要求预算单位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及时使用资金。

年末各级财政部门将及时清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上级政府财政部门将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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